钟鼓篇:公示制与“公式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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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9:1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对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是实现干部任用公开透明、加强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施。但是,在某些单位和地方,公示制已变异为“公式制”。据调查,有的单位公示通过率达100%。是选拔者个个都是“火眼金睛”慧眼识才,还是被选拔者个个都是德才兼备、众望所归?恐怕都不是。其中原因,是因为公示制成了走过场的形式。 那么,公示制是怎样变为“公式制”的呢?
其一,例行公事心态导致公示制的变味。在某些人的心目中,公示制只不过是例行公事,走个过场,做给群众看看。既然是自己“左右权衡、深思熟虑”选定了某个人,心里就不想让群众参与,更不想把用人权交给群众。因此,即便有人对公示者提出异议,有的领导也以种种理由拒之门外。 其二,“概率化”判断方式导致公示制变味。对某个领导干部的任用,往往可能存在各种不同意见。问题在于,任用干部的领导往往不去探究反对意见的合理成分,不去认真听取少数群众的反映,以概率化、简单化方式决定任用与否,这容易掩盖深层次问题。 清代乾隆年间,有位秀才被选任某县知县。当秀才收拾行装准备赴任时,时任江苏巡抚却将他的名字列入检举弹劾的公文中。秀才问:“我因什么事而遭弹劾?”答曰:“贪污!”秀才申辩道:“我尚未赴任,哪来贪污?”巡抚道:“一钱如命,一旦为官,岂不成为乌纱帽下的窃贼?”原来,有人在一书店买书时,将一枚钱掉在地上,这位秀才用脚暗暗踩住这枚钱,随之占为己有。在他拾取那枚钱时,恰好被巡抚看见。现实中,这类事情不可能为大多数人知晓,因此,公示的过程应该是一个反复酝酿的过程,特别是对一些知情群众的意见更应该问个究竟。 其三,从众心理导致公示制变味。对干部任前公示,不少人认为,只不过是公示一下他的履历,那是看不出什么问题的,一般群众也只好随大流。有的人即便是对被公示者有异议,也知道胳臂拧不过大腿,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 随着时间的推移,任何一种改革举措都可能暴露其局限性。因此说,改革必须不断深化,措施应该不断完善。由“少数人在少数人圈子里选人”到公平竞争,由官本位到能力本位,应该是我们的最佳选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