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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费制听证方案悬念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09:20 现代快报

  新闻索引:“一费制”价格听证即将于后天即8月13日举行,教育部门提交的听证方案刚一披露,便引起一片哗然。有业内人士指出,这部方案提高了占一费制“大头”的杂费标准,却并未同步取消一些不必要收费,如果按方案实行,势必引起家庭教育支出的增加,为此,读者不禁质疑:一费制到底是为了“整治乱收费”还是“借机涨价”?这个嫌疑会否真的成为现实呢?答案是:悬!悬念一:杂费拟涨标准高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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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费制”收费内容具体为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按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彩图版教学用书目录确定)和作业本费(含学校自编和印刷的讲义)。这3项费用是一次性向全体学生收取。借读费和中考招生收费仍按原规定执行,不纳入“一费制”范围。“一费制”标准中的杂费实行省定项目制和最高限额。对于中小学有些年级的杂费标准,苏南、苏中和苏北以及城市和农村有所差异,城市高于农村,苏南高于苏北。“一费制”中的课本费和作业本、讲义费实行省定项目制,省辖市定具体标准。各市根据当地中小学选用的课本、作业本及其价格,在省定最高杂费标准限额内,制定所属县(市、区)的“一费制”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门的解释,杂费上调的原因是“四年来教育成本上升及群众收入增长等因素”,但教育成本究竟上升到何种地步,教育经费开支情况却不得而知;其次让人不解的是,群众“收入增长”了就应该多付教育支出吗,难道这也能成为涨价的理由?与江苏相反,在四川等地的一费制价格听证中,调价方案中的杂费标准比现行标准正好降低了20%,这与江苏此次“杂费拟涨20%”形成鲜明的反差。有人不禁要问,“一费制”究竟是为了遏制教育收费还是为了增加教育收费?悬念二:不得强迫收费现实否

  方案规定,学校为学生提供服务时,可另行收取费用,但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服务。好一个“不得强迫服务”,可是又有哪一个家长“胆敢不自愿”呢?这从规定的服务项目上也能看出来:住宿费、学生体检费(每两年一次,初中三年级与升学体检合并进行)、社会实践活动费用(门票费、交通费、食宿费)、代办校服(农村中小学不作要求)、校外自行车看护费、学生蒸饭及代伙费用;冬季取暖费(限淮河以北地区冬季供暖学校收取)、应学生家长要求举办的小学低年级延时班(放心班)。

  试问,当学校提出上述收费时,有哪一位家长能拒绝得了呢,是“校服费”能不交,还是“取暖费”能不交?一位家长说得好:“孩子在学校好比人质,想巴结学校还来不及呢,哪敢问什么费呀,照交就是了!”一位听证代表认为,既然规定了“服务收费不得强迫”,那还不如明确规定哪些服务费必须交,哪些服务费必须取消,这样执行起来也更明确。悬念三:如此审核成本合理吗

  听证会前,物价部门选取了南京、扬州、徐州、无锡等四市的16所学校进行成本审核,这种审核被一位听证代表称作“走过场”,因为一来不能准确全面地说明全省教育经费收支和教育成本状况,二来这种成本审核很难将赞助费、择校费等灰色收入全部列入学校的收入当中,而这一块收入恰恰是很多学校的“大块肥肉”。因此,这种审核的合理性有多高值得怀疑,这也使得调价依据显得不那么充分。悬念四:收费监管如何能透明

  按规定,“一费制”收费不得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基建等开支。杂费部分纳入专户管理,专户管理部门在收到银行进账单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返还给学校使用。“一费制”收费中其他代办性质的收费不上缴,直接留归学校用于购置课本、讲义等相关支出。但是,至于学校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收支情况如何,常年以来都是一笔糊涂账。如今许多行业都在讲“公示制”,但是教育收支却从来游离在外,如果这方面的措施不到位,就必然起不了强硬的监管效果。总体教育支出上涨已成定局

  其实,尽管上述几条目前还只能说是“悬念”,但有一条却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从方案提交的那一刻起,家长总体教育支出即将上涨而不是减少,只不过涨多涨少现在还难说而已。从历次价格听证会的情况来看,听证的效果往往是在“讨价还价”的基础上把方案提出的涨价幅度适当往下“压了压”,但是涨价早已成为定局。

  作者:快报记者 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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