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禁租令”可操作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11:20 海峡都市报 | |||||||||
话题背景 主持人阿蓝:教育部不久前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解决住宿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福建省教育厅有关人员也向记者表示,他们已经将《通知》转发给各高校,要求高校严格执行《通知》中的规定。
但昨天,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不少大学生仍然在四处找房租房。福州高校附近的房东都说并不知道教育部有这么一条禁令,来租房的学生依然很多。部分学生也表示不知道教育厅的这个政策,正在租房的两个学生甚至表示知道了也没关系,他们说:以前学校多次要求不能在外租房,但都没事,这回风头一过,大家照样出来租房。 焦点一:“禁租令”是否具备可操作性? 主持人阿蓝:从调查情况看,大学生“租房热”并未因“禁租令”的出台而降温。一些学生认为这是一纸空文,执行起来根本落不到实处。那么,教育部的禁令是否在实际层面缺少操作性? 潘玉腾:师大7月就收到了《通知》,并据此制定了实施的细则。所谓不具备操作性,我觉得这个观点很片面,要不就是没看过整个《通知》,对文件没吃透。事实上,《通知》的规定很明确了,很细致了,包括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这个文件下到高校,各高校还会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细则。 洪同学:我是系学生会干部,平时负责查房。虽然学校有查房制度,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查房很难查出真实的情况,学校可能连谁在校外都不清楚,怎么教育,怎么强制?原则上,每天查房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但现实中显然不可能,因此辅导员和学生会就偶尔抽查。大家都是同学,所以总有人通风报信,原本在外租房的学生大部分都回来睡几天,胆大的等学生干部走了,就溜到外面去了。有时同学连回来应付检查都懒得,让别人冒名顶替,让顶替者躺在自己的床位上,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混过去了。同宿舍的同学一般都帮忙掩护,或说在楼下打电话,或说在卫生间,举报揭发就更不可能了。 赖文:我觉得教育部在发这个文时的方式就不妥,一副家长式的面孔,显得强行霸道。中国老是用一种“堵的方式面对大学生的成长问题”。学生的逆反心理可能是执行难的最大的障碍,没有考虑大学生身心的特点。以前学校这方面不见得少管,但还是有不少大学生在校外租房。 焦点二:强制大学生住校是否侵权? 主持人阿蓝:目前,广东省教育厅已经发布了强制执行“禁租令”的通知,我们撇开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利弊的讨论,我省是否会强制执行这条禁令?若强制执行是否有侵权之嫌? 潘玉腾:“禁租令”执行起来是有一定困难,但学校会很严格地执行下去。我们还会执行相应的处罚,会强制学生回校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赋予了学校行政管理的权力,学校就应该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学生在校内的安全及思想道德建设负责。 黄林锋:由教育部发出通知,这是具有约束性条款的规章,要是这个《通知》没有和其他法律相抵触,就是合法的,就具有约束力。但是,规章也是广义上的法律,所以要接受上位法的审查,要进行合法性论证,不能跟大法相冲突。大学生一般都满18周岁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有自由居住和自由选择住所的权利,所以教育部和学校在做出规定时,要把握尺度,尤其是处罚条例,要进行合法性审查。 要是学校要根据教育部通知而制定实施细则,必须报教育部备案,防止学校滥用权力。若是学校制定的规章和相关法律抵触了,学生也可运用投诉权实行法律救济,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举个例子,要是在校外租房,就要开除,这就要看这个处罚规定是否跟有关的学籍管理条例矛盾。学生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但从教育服务合同角度考虑,大学生从进入学校之日起,这个合同就生效了,大学生有义务接受学校规章制度的约束,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条款。 焦点三:有比“禁”更好的途径? 主持人阿蓝:我们可以作一反问:这项决定考虑了大学生的现实需要吗?能不能不从管理者方面找原因呢?有学者评论,禁租令是教育部用“堵的方式在管理大学生校外租房问题”。我们是否可以在“疏”上也做做文章。 潘玉腾:开学后,我们将就此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对症下药。师大也一直努力在改善学生宿舍的条件,争取达到4个人一间宿舍的标准,也在网络、卫生间等硬件条件上下工夫。但校区的改造需要时间和物质的投入,请学生和家长多多体谅。 赖文:教育管理要有科学性,校方引导式、对话式和学生平等地交流,也可通过听证会、辩论等方式更活泼地让学生了解教育部《通知》的意图。对于住校的学生,应该引导他们权衡住在校外的利弊,对于住在校外的学生,应该教予在外租房的经验,包括如何找房子,如何保护自身的安全,如何和合租者相处等。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保护自己,才是教育部下文想要达到的根本目的。不能把那些在外租房的学生拒之门外,听之任之,更好地引和疏才是治本之策。 主持人:阿蓝 特邀嘉宾: 潘玉腾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处长 黄林锋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赖文 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 洪同学 厦门大学学生干部 N本报记者 侯希辰/见习记者/章微/实习生/王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