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危化品运输施行新规定 运输车宿留要报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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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11:3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张英姿) 记者昨天获悉,从本月15日起,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本、外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将开始执行新规定。如只能在限定的路段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车道分大小的要走大型车道、发生交通事故或宿留广州要向“110”报告…… 受到新规定约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是检验合格的,且按类别装载。随车必须携带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危害性、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
按照新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行经广州市域时,严禁在内环路、东濠涌高架路、人民路高架路和过江隧道行驶。运输途中如果发生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承运人和押运员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对于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