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依法行政首先要学会与民沟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11:48 新京报 | |||||||||
作者:杨小君 最近,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可能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小型建设项目,公众可要求进行听证。
有关行政立法、行政决策中的听证或征求民意的做法,不仅是环境保护领域,越来越多的地区和部门都在这样做。例如,据媒体报道,有关部委目前正在就乙肝病原携带者录用这个涉及权利和就业的重大问题征求社会意见。北京市人大也正在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届时,还将举行首次立法听证活动。 北京市政府也发布公告,征询公众对《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2004-2008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这是政府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的表现,也是行政民主的法治化和程序化的重要实现形式。 过去有种错误认识,认为民主是立法机关的事情,是人大的事情,行政机关是以效率为根本的,以效率为本的行政活动,是不太讲究什么民主的。所以,多年来,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策时,有时甚至是一些关乎大多数老百姓重大利益实现的决策上,也是由行政机关“单方面”或“关起门”来作出的。 其实,在关系老百姓重大利益的事项上,如果决策者不充分地与老百姓进行事前的沟通,不全面征求利益关系人群的意见,所作出的决策、决定,既不科学合理,也很难为老百姓所接受,有些甚至还遭遇到“对抗”的尴尬。 在这样的情形下,行政决策最终也是没有效率的。 现代社会是民主社会,也是沟通交流的社会,现代政府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政府,政府机关在涉及老百姓利益尤其是重大利益问题的决策时,从政治上讲,必须实行民主决策,对人民群众负责。在法律上讲,我们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度和公开征求意见办法等。类似于环境保护、建设项目这样的涉及众多人群利益的事项,实行征求意见或听证制度,无论是从老百姓权益保护还是从建设项目的科学、效率上讲,都是一种“双赢”的举措。 国务院在今年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要用十年时间把我们的政府建设成为法治政府。其中,对于法治政府的行政民主要求就有: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并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等等。由此可见,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公众参与的行政决策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实在在的法律规范要求,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或时有时无的“样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