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阳“7-28”特大火灾事故责任人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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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20:41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8月11日电(范跃红 傅丕毅 张和平) 11日,浙江平阳“7·28”火灾责任人庄明辉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平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7月28日,浙江省温州市辉煌皮革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致使正在上班的18名工人死亡、12人重伤。政法机关初步查明,辉煌公司总经理庄明辉违反消防、安全生产法规,将未经消防监督部门审核、审批的一幢建筑擅自作为公司厂房使用,且没有在生产经营的厂部
据了解,案发后庄明辉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平阳县检察院认为,庄明辉无视消防、安全生产法规,导致厂房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伤亡,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