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餐厅遭重罚”说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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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0:39 法制晚报 | |||||||||
据报道:今年7月,本市共发生13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者有100多人;四家单位分别被处以2.7万元、1.7万元、2.6万元和1万元的重罚。 食物中毒事故频发,虽说客观上正值食物中毒事故高发季节,可也凸显出我们卫生、防疫部门的作为不力。作为卫生和防疫部门,并不仅仅是坐在办公室里等“客”上门,交钱办手续、发证,应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辖区内餐饮、食堂等单位的卫生监管和指导服务
食物中毒事故频发,也说明许多餐饮单位特别是建筑工地食堂缺乏食品卫生知识。因此建议:能否将这些重罚之款,取之于食品卫生用之于食品卫生,组织各种形式的食品卫生培训,编发一些卫生常识小册子,宣传、普及食品卫生知识,这样,“罚”有所用,用在益人,想必对被重罚的单位也会起到真实的教育目的,当然也有利于提升卫生、防疫部门的公众形象。 张广 建议不错,但执法单位的罚款一般是不能“随便动用”的。 如果说民工或一般人缺乏食品卫生知识是正常的,但如果说餐饮单位缺乏食品卫生知识多少有些帮他们开脱责任的味道———既然不懂,就该去干别的。 编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