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类人员 可获医疗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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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1: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近日确定,农村的五保户、特困户、大病户等三类人员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医疗救助。据悉,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今年将先期在6个县试点,明年全面推广实施。 据了解,本次确定的救助对象有:持有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户;持有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特困救助证》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冯立中 吴革非 丰贤胜)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