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租车爆炸案告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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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1:19 华夏时报 | |||||||||
本报讯8月7日晚,南京市洪武北路发生一起出租车爆炸案,经过南京警方两天两夜连续奋战,一举将犯罪嫌疑人王既玉抓获。经查,王既玉今年31岁,山东省昌邑市人。 昨天下午1时许,有人报警称,石鼓路196号院内停着的一辆车上,发现“汽油弹”。经过公安人员1个多小时的排查,“警报”解除,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当天中午12点54分左右,这辆“丰田”车的驾驶员准备开车时,发现车上弥漫着浓重的汽油味。汽油味是从车内的一个包裹内发出来的,就顺手把包裹拎出来往外一扔。不料,包裹竟然发生爆炸。原来,这是一个由汽油和点燃装置构成的自制“汽油弹”。联想起前几天刚刚发生过的“的士”爆炸案,驾驶员吓得赶紧报警。 随后,警方迅速将嫌疑人锁定并抓获。 平阳7·28特大火灾事故责任人被批捕本报讯11日,浙江平阳“7·28”火灾责任人庄明辉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平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7月28日,浙江省温州市辉煌皮革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致使正在上班的18名工人死亡、12人重伤。政法机关初步查明,辉煌公司总经理庄明辉违反消防、安全生产法规,将未经消防监督部门审核、审批的一幢建筑擅自作为公司厂房使用,且没有在生产经营的厂部设置疏散通道,存在严重地消防隐患。 据了解,案发后庄明辉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平阳县检察院认为,庄明辉无视消防、安全生产法规,导致厂房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伤亡,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张和平)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