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被扒房子没产权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1:23 新文化报

  新闻追踪《光天化日谁扒了我房子》续

  本报通化讯(记者 赵云峰卢红)本报于昨日报道了“光天化日谁扒了我房子”,昨日事件又有了新的变化:一方面,老汉的房子被查出没有产权;另一方面,记者从通化市建委了解到,通化市只有三家单位具备拆迁资质,而丛老汉的房子不是这几家拆的。

每月免费发450条短信 通用网址,E通天下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七夕钻石男女靓丽比拼

  通化市某房地产开发商李先生说,在5月21日发出拆迁通告前,这个房子一直没有人住,里面也没放东西。但通告发出后,丛老汉就开始在房顶用混凝土加固。当时丛老汉说,这房子的产权是他的。可是,原先在此居住的隋先生也出现了,说这个房子的产权是他的。

  面对这种情况,开发商要求双方拿出产权证,但当事人都拿不出来。

  据了解,丛老汉居住的房子最早属于通化市第一建筑公司,这个房子已经有几十年了,曾经做过浴池、遭遇过火灾,后来由于年久失修,公司放弃了房子的产权,让公司的职工住,实行自住自修。其间,房子又几易其主。

  丛老汉给记者出示了几份复印件。其中有一份证明是通化市第一建筑公司2004年3月16日出具的。复印件上写着:“兹有丛××同志在永安委十组,住宅面积柒拾平方米,经研究产权归个人使用,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手续。特此证实。”后来经记者核实,原来在“特此证实”前还有一句话“从院内重建新房”,在复印时这句被盖掉了。据了解,持有这份证据就可以办理产权证。

  该公司有关人员进一步解释说,公司出具的证明只是表明丛老汉在院内重新建房,才拥有了产权,不是指被扒掉的房子。丛老汉承认自己在这份证明上做了手脚。

  丛老汉说,房子总面积中的41平方米是2003年花2000元钱买的,另外20多平方米是2003年12月买的。毕竟他也为这处房子花了一些钱。

  建委一位负责人说,被拆迁户如果没有房照,原则上是不给补偿的。但从照顾被拆迁户的角度考虑,可以按实际房屋面积的一半给予补偿,这个补偿标准是不成文的“土政策”,补偿费由开发商支付。“当然,这还需要有关人员坐下来好好协商。”新闻编辑:曲兆佳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球迷关注亚洲杯决赛
雅典奥运FLASH演示
赵薇邹雪纠纷
广州新白云机场图片集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话题-上海与城市榜样
可爱淘《狼的诱惑》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