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完成清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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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1: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近日,安徽省省长王金山签发省政府令17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安徽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17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决定》和17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这3部省政府令清理、废止和修订了一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并对省本级有权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及其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确认。这是我省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表明我省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经省政府批准决定,确认省本级38个行政机关、29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有权实施行政许可;省直各部门上报行政许可项目1207项,确认保留实施的608项。未经省政府确认的机关、组织及其行政许可项目,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同时,我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许可公开、透明地实施。省政府专门制定了《安徽省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实行行政许可统一受理制度,许可实施机关在各级政府的政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期限、程序、收费、监督电话等,全部在政务中心的办公场所统一公布。 (黄显鸿 本报记者 赵跃)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