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领导秘书职务最高定副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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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2:00 新京报 | |||||||||
四川规定秘书职务应逐级提拔 本报讯据《成都商报》报道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制定的关于省级领导秘书职务配备、晋升及工作调整安排的意见规定,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四川省省长、四川省政协主席的秘书,职务配备最高不超过副厅级;其他省级领导的秘书,职务配备最高不超过正处级。
意见规定,省级领导秘书在任职期间,其职务晋升按照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资格和有关规定晋升职务及工资等级。秘书职务应逐级提拔。 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秘书时,应根据本人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作出安排,其原则是:一般应平级安排到相应岗位;平级安排到市(州) 任县处级职务的,由各办公厅(党组)报省委组织部统筹,由省委组织部征求有关市(州)意见后,按规定办理;秘书工作调整后,其党组织、行政、工资等关系应随迁。[责任编辑:王亚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