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气表须亮工作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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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3:12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宋岩实习生周丽萍)抄气表不带工作证,态度不好,市民可以投诉。昨日,记者从重庆燃气集团营业所获悉,该营业所新出台的行风建设考核办法对抄表作出了要求。 按照要求,抄表必须佩带工作证,否则一旦接到市民投诉,当事人罚款10元;凡进户抄表、检查、维修,用户要求脱鞋,不脱鞋引发投诉罚款10元;抄表、维修、检查完毕后,未清理现场造成用户投诉的罚款20元等。投诉电话:6350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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