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难开动韩贷工程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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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3:12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谢夷实习生彭斯斯)本报对彭水县51台工程车急盼出路的连续报道(见本报7月22日第11版、8月5日第5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记者昨日从重庆海关了解到,这批已错过停贷时机的设备如要进行经营开发,必须先补交1150万元进口税费,解除海关监管。 重庆海关法规处解释说,彭水韩贷设备属特定地区、企业和用途的进口货物,已免缴
法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只有先补交1150万元进口税费,补办车辆进口许可证等海关手续,解除海关监管后,彭水县才能对这批设备转用于其它地区或其它项目。 另据市财政局涉外处人士介绍,当初在贷款设备发生变化后,彭水县财政局可及时向市财政局提出停止使用贷款的申请。然而彭水县并未提出这个申请,错过停贷时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