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抢走准考证店主赔偿三千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4:04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安徽省合肥市因考试证件被抢而引发的“高考奇案”诉讼8月10日上午作出一审判决。合肥市肥西县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抢夺高考证行为已构成侵权,赔偿原告32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刘勇是肥西二中的一名高三学生。6月7日,他在高考考场外等待进场时,被一小卖部的老板方家琴抢走了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因而未能进入考场。方家琴抢走刘勇证件
6月16日,刘勇状告抢其准考证的店主方家琴,认为她侵犯了自己的受教育权。 网络编辑 金环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