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无法继续参加养老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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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6:08 都市快报 | |||||||||
都市快报讯养老保险出台新规定后,都市快报请市社保局陆续为你释疑。读者若有相关疑问,可到清吟街123号市社保局咨询,或致电87019855。 黄女士:我原先在国有企业(1982年到1988年)后来出来做生意,被除名,现在我的单位又在给我缴,原来这6年能不能算?还有我现在缴的时候断了1年多,有没有影响?
答:你被单位除名,根据国家关于连续工龄计算的规定,1982年至1986年的工作年限不能计算为养老保险视作缴费年限。中断缴费年限,对今后计算养老待遇有影响。以前已中断的不能办理补缴,建议你今后尽可能不要再中断缴费,这样,对你养老待遇的影响会小一些。 朱女士问:我43岁,户口在余姚,从来没办过养老保险,在杭州做临时工,现在参加养老保险可以吗? 答:你现在杭州做临时工,用人单位应该为你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但按你的年龄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时缴费不能满15年,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你是外地户籍,也不能按杭政[2004]4号文件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只能享受一次性支付待遇,就是将你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你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周女士:我女儿1992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1996年8月停下来,1998年开始续缴到现在。她于1998年1月12日随军(丈夫是部队的)到厦门去了,户口也迁到了厦门。如果继续在杭州缴养老保险是享受什么政策?转到厦门去可以吗? 答:因为户口已迁至厦门,所以不能在杭州继续缴费。杭州缴纳的养老保险一般能转移至厦门,具体转移办法请咨询厦门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未完待续)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