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聋哑人抢了4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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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6:49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康景林通讯员王文忠)尾随从银行提款的人,在途中伺机抢钱。此类犯罪竟然由4名聋哑人一手制造。8月10日,尖草坪区法院对制造12起抢夺案、抢得42万余元现金的4名聋哑人一审判处13至10年的有期徒刑。 4名聋哑人都是太原市人,年龄最大的41岁,最小的35岁。从2000年6月至2003年8月,四人结成团伙,在河南洛阳市,我省晋中市,榆次区等地,对各地规模较大的银行有组织、
我国刑法对抢夺罪定的最高刑期是15年,而对聋哑人犯罪在我国则是法定从轻的情节,因此一审法院对以上4名罪犯处以13年、12年、11年、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了相应的罚金。 网络编辑 金环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