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夷陵区试聘政府雇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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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6:55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陈永和、通讯员曾庆荣、杨诚报道:9日,宜昌市夷陵区出台《聘用政府雇员试行办法》。这是宜昌市政府聘用政府雇员的第一个试点区。 该办法共分总则、雇员条件、雇佣程序、雇员待遇和雇员管理等六部分。 雇员分普通雇员、高级雇员、资深高级雇员三类。雇佣主要程序有:申报计划、政府
该办法规定,政府雇员待遇按年度或项目承包合同约定发放,每年对雇员进行考核。年度佣金标准为:普通雇员1万元至2万元;高级雇员2万元至3万元;资深高级雇员3万元至5万元。有关保险费还未计算在内。 据统计,去年夷陵区政府公务员平均年薪为8900余元。这次聘用的政府雇员,年薪比公务员平均多3倍左右。 该区政府雇员实行合同管理,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合同后有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佣金按相应档次标准的70%执行。 夷陵区人事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区法制办公室、区招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的首批雇员,已经确定人选,审批后将于近期到任。所谓政府雇员,是相对于国家公务员而言的一种非终身制的合同制专门人才。政府完成一些重大项目、重要工程所需要的专门人才,有的在职在编公务员中有,有的则没有,必须向社会雇用。在完成这些项目、工程后,对专门人才有的可继续雇用,有的则可按合同期限解聘。 政府公务员属终身雇佣,与雇主即政府的关系由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来调整;政府雇员属合同雇佣,与政府的关系由劳动合同法来规范。 公务员制度有一套完整的工资体系,按照职务、级别的不同,享有不同的工资,是刚性的薪酬体系。政府雇员制则是按岗定薪,并参照人才市场行情和职业风险程度上下浮动。(陈永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