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自荐结合全省开始评选文明家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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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7:10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省“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决定,将于今年中秋节在全省范围表彰“文明家庭”标兵20户、“特色文明家庭”即“学习型家庭”、“创业家庭”、“绿色家庭”、“健身家庭”100户。 “文明家庭”标兵的基本条件是,家庭成员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既传承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传统美德,同时也充
“特色文明家庭”的基本条件是,基本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特色鲜明,成果明显,对广大家庭能够发挥示范引带作用。 此次活动将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法。自荐的家庭可将有关材料直接邮寄到省“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地址是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9号省妇联宣传部,邮编150001,电话045153637680。(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晶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