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鲜事政府“官告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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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7:20 深圳商报 | |||||||||
重庆新鲜事政府“官告民” 专家称是我国走向法制社会的必然结果 【据新华社重庆8月11日电】(记者王金涛苏海萍)“民告官”已经不再新鲜,最近重庆市出现一起“官告民”事件,引起了法律界人士关注。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少数居民强
记者从九龙坡区法院白市驿法庭了解到,1998年,含谷镇政府修建了一栋统建安置房,按政策分配给当地农转非人员,剩余了十几套住宅。自1999年开始,一些已经得到安置房的居民撬开这些剩余住宅的门锁,换上新锁,有的还安装了防盗门,将公房据为己有。经过镇政府的长时间劝说,一部分居民退还了公房,但仍有4户居民执意不退。无奈之下,镇政府今年7月7日将其中一户朱华告上法庭。面对法律诉讼,朱华主动要求法庭调解,承诺退还公房。 含谷镇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工作人员周国福告诉记者,镇政府还将对另外3户强占公房的居民分别提起诉讼。 含谷镇政府本来可以向上级房管部门申请采取行政强制手段追回公房,但最终否决了这个想法。镇党委副书记罗开秀认为,行政强制最终要靠镇政府落实。现在老百姓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越来越强,政府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找到解决难题的钥匙和维护大多数群众利益的办法。 对于“官告民”现象,法律界许多专家认为这是我国走向法治社会的必然结果。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谭向北说,“官告民”树立了司法权威,这是一个进步。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一样,在法律上都是完全平等的主体,“民告官”和“官告民”都是正常现象。 作者:记者王金涛苏海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