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贪官的“那个”是哪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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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8:45 新桂网 | |||||||||
甘肃省原财政厅副厅长郑卫民,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而被庭审。郑卫民在庭审最后陈述中,哽咽着进行了一番忏悔。他说,当贿赂者把钱送到家里或者在饭桌上给他时,“这些人都是朋友,有的甚至是领导打过招呼的,如果我拒绝,一来情面上过不去,二来他们会觉得我不收钱很‘那个’”(据《检察日报·廉政周刊》第84期报道)。 这个“很那个”,应该是郑卫民自己揣测的别人对他的感觉,这种揣测的“感觉”力
其一,行贿者会对郑卫民不收钱的举动感到不可思议:别人都很痛快地收下了,怎么到你这里就不收了?难道你是个另类?现在就是这么一回事,你是不是想充当“廉政典型”?郑卫民的这种感觉就是他对当时官场“大环境”的理解,这种“大环境”就是一个大染缸,它使得本想洁身自好的郑卫民由清清白白染成了一片乌黑。因此,郑卫民所说的“那个”,实际上就是一种在大的污浊的官场环境中,对于清廉者的一种蔑视和排斥,这种蔑视和排斥足以使清廉者遭受一种孤独感和游离感,最后不得不缴械投降,彻底把自己也染成一片乌黑,这才算是被广大的官场所接纳。 其二,是行贿者对于郑卫民的不收钱感到恼怒:怎么?看不起是不是?你不收钱就是不肯给办事,不给办事还算是什么朋友?至于那些领导给打过招呼的,更是不能不办,既然收不收钱都得给办事,那就只好“不客气”了。 从刚开始的“约法三章”到后来的怕人感觉“很那个”,再到后来的“照单全收”,郑卫民走上了一条贪婪的道路。通过透视郑卫民的“那个”,我们很容易发现,郑卫民其实是很在乎别人对他的“感觉”和看法的,而这正是郑身上所存在的缺点:意志力薄弱,立场不坚定,这当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郑的腐化。可见,要想做到“出污泥而不染”,靠单纯的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彻底改变污浊的官场“大环境”,才是治本之策。(山东李先梓) 作者:李先梓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