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鞭炮该禁否 应先问百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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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8:45 新桂网 | |||||||||
据8月11日《济南时报》报道,济南市已被禁了10年的烟花爆竹有望解禁。近期济南市拟就济南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举行听证会,该办法提出的解禁方式为,烟花爆竹允许燃放,但须限时、限地点。 鞭炮“由禁改限”是务实之举,是尊重传统和尊重民意,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表现。
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十多年来,全国陆续采取鞭炮禁放政策的城市曾达到282个。近年来,鞭炮解禁呼声日益高涨,至今全国已有105个城市解禁,其中包括上海、杭州等城市。 1994年9月1日,济南市人大颁布实施《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但近几年来,随着全国范围内对“禁燃令”的质疑声渐起,尤其是部分城市解禁后,济南市的“禁燃令”也遭受同样的质疑,建议修改、废止的议案直接由人大代表提交市人代会。与此同时,市民遵守“禁燃令”也不那么自觉了,今年春节期间,市区禁燃区的鞭炮声此起彼伏,“禁燃令”形同虚设。 市民的行动就是民意,市民用自己的行动为城市“禁燃令”投上了“反对票”。事实上,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并不是一两道禁令就能改变的。与其让“禁燃令”成为一纸空文,违背民意,损害法规权威和尊严,倒不如依民意修法,既体现人本观念,符合人民意愿,又可以使新法规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维护法规尊严。 (李克杰) 作者:李克杰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