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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近郊违建房出炉黑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8:48 现代快报

  [新闻索引]南京近郊近年冒出大量在集体土地上非法建造的商品房,为何在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眼皮底下,这些违建房能堂而皇之地建设和销售?记者对此做了实地调查。村委会“变脸”开发商

  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兴卫村早在1997年就在集体土地上大量建房。当时政府号召发展小城镇,撤并自然村,兴卫村就抓住7个自然村合并成中心村机遇,大举圈地建房,当时只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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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农民自拆复建。但房地产开发蛋糕太诱人了,村干部们趁机放开手脚,一气建起200多幢的6层楼房,公开对外销售。房价从3年前的每平米1680元涨到现在的3800元。据调查,南京近郊违建房大多都是打着农民复建房招牌,或由村委会卖地给开发商,或像兴卫村一样自己当开发商。正规设计院设计违建房

  近郊集体土地建商品房本来就无合法手续,于是,村官们想尽办法去找正规设计院来设计。

  记者手头有一份兴都花园二期住宅项目设计图纸。设计者为南京市城镇建筑设计院,设计日期为2003年5月,图纸注明建设单位为兴卫村村委会。设计制图者、专业负责人、图纸批准人都在图纸上签了名。设计图纸的证书编号为:建设部101210-SY。明明是违法建房,正规的设计单位为何还为它鞍前马后地搞建筑设计?南京市城镇建筑设计院办公室李女士这样解释:一般侵占道路规划红线、没有房屋开发批文的当然不予设计,但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有特殊性。记者问特殊性体现在哪?李女士说,前几年开了口子,这类情况太多,规划局也没太强调不准搞。10家建筑公司无一招标

  兴卫村兴都花园集体土地开发商品房有200多幢,具体承建的共有约10家建筑公司。记者昨在村委会墙上看到了这10家公司的通讯录,各公司的老板、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水电工、承建面积都赫然在目。据了解,这些公司无一经过公开招投标,都是由各种社会关系介绍来的。

  较早承建兴卫村集体土地商品房的是中国一建南京分公司和栖霞区圣地亚建筑公司。随着建设规模扩大,高淳华淳及江宁周岗、盐城等地的建筑公司也纷纷入驻。溧阳五星建筑安装公司是国家二级施工企业,承建兴都花园12幢楼房,目前已进入后期贴外墙砖。工地负责人陶建东说,他们也明知这处楼盘无合法手续,但他们认的是合格的项目设计图纸,只要业主提供图纸,他们的职责就是保证质量。至于楼该不该建,他们不管。陶建东说,他们在兴都花园承包价仅2000万元。记者现场采访时遇到中国水泥厂派来讨要工程款的两位女士,其中一位就是陶建东的表姐。溧阳公司就是这位表姐介绍来的。质监站回避违建话题

  栖霞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程负责兴都花园质监和验收。兴卫村干部说是村里出钱聘请他们的,站里经常派人上门服务,整个兴都花园所有的详细资料最后都在区建筑质监站存档。

  栖霞区建筑质监站一位负责兴都花园工程的吉女士告诉记者,质监站负责上门监督整个工程施工中的各方行为,并采取备案制,有关事项必须到站里备案。记者问,兴都花园是集体土地开发商品房,属违法行为啊。吉女士推说:“这一问题无法回答”。在南京市政府下发紧急通知后,兴卫村开始全面停工。目前有14幢楼明确不予批准补办手续。而这14幢楼中,B区中A04-A14共11栋因液化气安全间距问题,市里明确不予补办手续。B87、A26、A40占道路红线,均不予补办。多方吞下违建房恶果

  村委会追求利润违法建房,施工队盲目承建。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尝到违建房的苦果。

  兴卫村村支书高家贵近日忧心如焚。重新过堂而未经批准的14幢楼房去年年初就已动工,今年5月停工。近日,村里已用推土机将工地推平,改为绿化用地,为此村里损失逾2000多万元。同时,工地上还有5000名民工,到年底要支付8000万元的欠薪,到哪里筹钱一点底都没有。施工队日子也不好过。来自溧阳的施工队负责人陶建东说,村里才付了35%%的工程款,现在一停工,余下的65%欠款不知何时才付。而最着急的要数已交购房款的居民。工程停了,到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肯定拿不到房了。已入住的居民也不踏实,政府虽批准补办手续,但不知该补多少钱,要多了怕掏不出来。而买下没有通过审核的楼盘里的居民,更不知道自己还要当多久“黑户”。【评论】“灯下黑”究竟是谁的“作为”?

  栖霞区兴卫村计划在集体土地上开发200幢60多万平方米的住宅,目前已经建好了10万平方米,连同在建的期房已经售出30万平方米。这个“动静”够大的了。然而,这个在距离主城区只有数公里地方兴建的“黑户项目”居然能够一路绿灯,无人干预,直至酿成严重后果。

  一套住宅数十万元,多少百姓为此掏空了腰包,而今天他们又在为私人的巨额财产得不到法律保障而寝食难安。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有关政府部门“作为”的结果,还是“不作为”的结果?监管部门又在做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集体土地上不能开发商品房,这是各级政府部门熟知的一项法律。但是,在南京的迈皋桥、西善桥、铁心桥和板桥这几个城郊结合部,这个法律禁忌却被打破了。这样的“魄力”显然不是一个村委会所具有的,这种大手笔的“擦边球”与镇、区两级政府无涉、甚至不知情显然不是实情。事实上,为兴卫村住宅项目提供技术支持的既有隶属于规划部门的市城镇建设设计院,又有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还有更多政府部门为之提供各种政策服务。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在集体土地上大规模开发商品房,相对于南京健全的房地产市场来说,是在搞“体外循环”。近些年,南京的房地产市场火爆,房价持续上涨,利益驱使成为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敢于下探法律底线的潜在动能,说白了,局部的利益、部门的利益成为违法项目的“润滑剂”。可是,对法律的敬畏感一旦丧失,这部分既得的利益便不再是那么干净,因为它牺牲了更多百姓的利益和整个市场的利益,百姓不能真正安居乐业,市场不能健康发展,社会焉能真正安定?兴卫村住宅里数千户居民的强烈反映不正说明了这一切吗?

  法治社区、法治市场、法治政府是构成“法治江苏”的基本要素,一方政府要为民办实事,要造福市民,要繁荣市场,不能以挑战法律的“原罪”形式去实现。这是值得有关方面反思的问题。解决集体土地上违建“商品房”的遗留问题,为百姓解除后顾之忧,是眼下处理这一问题的着眼点和最终目标,它依赖于政府的政策和服务。数千户居民正在眼巴巴地等待着这一天,有关方面现在该“有所作为”了!

  作者:快报记者 赵诚 张小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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