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劣质奶粉案2工商副所长明日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9:40 新桂网 | |||||||||
安徽省阜阳市伪劣奶粉案,继被告人李新道、朱学军被依法判刑后,此系列案件又有新进展。据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阜阳市工商局颍泉分局周棚工商所原两名副所长白启祥和亭君,因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将于本月12日在该市颍泉区法院公开审理。 被告人白启祥,男,42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阜阳市颍东区人。被告人李亭君,男,36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二人被捕前均系该市工商局颍泉分局周棚工商所副所长。
起诉指控,2003年4至8月份,农民张、刘两夫妇从周棚菜市街张俊田经营的联华超市购买了计50余盒“绿元”牌好宝贝奶粉,用于喂养其女儿张莹莹。后张莹莹死亡,经阜阳市人民医院诊断为营养不良综合症。2003年9月2日,受害人张某到周棚工商所投诉。 白、李二人受理了该起投诉后,因张某无钱缴纳鉴定费而未果。后张某将“绿元”奶粉送阜阳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鉴定,结论为蛋白质含量仅为2.56%。张某持检测报告、购买奶、粉发票及女儿莹莹住院病历等证据找到该工商所,但仍未得到处理。 2003年12月27日,张某在多次投诉未果情况下,与销售者张俊田在周棚司法所的调解下达成初步协议,由张俊田赔偿张某1.2万元。 2003年12月28日上午,白启祥、李亭君明知张某要求追究张俊田的法律责任,却既不查处、不移交,也不向上级报告,而以周棚工商所的名义又对张某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白启祥安排李亭君以工商所名义出具了《关于同意投诉人张某撤回投诉书的申请》。 当日中午张梭由在周棚一宾馆宴请了白、李。当日下午,张俊田夫妇又向白启祥行贿1000元(后被白退回)。此后该案被压下。 2004年1月,白、李二人经商量,对张俊田罚款1000元。2004年3、4月份,白、李指使胡某以“张俊田无照经营”为案由,伪造《现场勘查笔录》、《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等法律文书,隐瞒了张俊田销售劣质奶粉和张某女儿因服用该奶粉死亡的事实。 2004年5月7日,张俊田园涉嫌犯罪被逮捕后,白启祥又与李亭君串通,用威胁诱骗手段指使胡某向检察机关提供虚假证言。 为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白启祥、李亭君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颍泉区法院受理此案,拟于8月12日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作者:刘文武 影法 (来源:中国法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