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歧视”考验社会良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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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09:44 生活报 | |||||||||
原始新闻 日前,人事部、卫生部按 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研究起草了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其中第七条有关乙肝病原携带者是否应该被录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据悉,此次人事部、卫生部向社会征求意见,与近年发生的两起“乙肝歧视”的司法事件有关。一是浙大毕业生周一超因被查出乙肝未能被录取为公务员后,用刀将两位人事干部刺成一死一伤。另一件是安徽青年张先著状告芜湖人事局事件。 这两件事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网友在网上强烈呼吁,要维护中国1.2亿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正当权利。肝胆相照网站的网友蓝色百合更是联合各大乙肝病原携带者网站的网友,致信温家宝总理,要求能在入托、入学、考研、招聘过程中取消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歧视。 记者通过QQ联系到了蓝色百合,她告诉记者:“现在共有4100多人签名支持上书活动。我们要求的是禁止检查乙肝两对半和乙肝表面抗原,以便从根本上排除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歧视。” 卫生部病毒性肝炎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徐道振教授在接受采访时对乙肝病原携带者是这样解释的:在医学上严格来说不能把他们定性为健康人,但在社会上他们没有什么危害,我们应该把他们当作健康人。 哈市南岗区卫生防疫站的丰维加站长说:“这部分人可以被称为是健康人带菌,乙肝病毒通过血液传播,只有双方都出血时才能传播,概率其实非常小。我们单位也有几个职工是这样的人,他们工作得都很好。我觉得把乙肝病原携带者排除在公务员之外是不合适的。” 网友薛雪雪说:“大多数病原携带者是由于母婴或医源性传播染上乙肝,这不是个人的错,这是由于公共卫生体系不完善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乙肝本是普通疾病,现在是社会还乙肝病原携带者公平的时候了。” 记者随机采访了哈市的几位市民,他们大多数表示对乙肝怎样传播不甚了了,当得知详情后他们均表示不会歧视乙肝病原携带者。公务员黄蕙女士说:“既然专家已经明确乙肝病原携带者不会对与他一起工作生活的人构成威胁,那么我们在相关领域对他们进行工作、生活歧视就是不应该的。”(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