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大事故6小时内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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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0:1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杨)昨日,记者从在兰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关于发生事故后如何进行事故快报的讨论意见,包括事故快报的范围、时限、内容及方式,在事故快报的时限中提出,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6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快报范围 伤亡事故及重大事故
事故快报的范围包括: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消防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运输、民航飞行、农用机械和渔业船舶伤亡事故和其他社会影响重大事故。 快报时限 重大事故6小时内上报 接到事故信息后,按照以下规定报告: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社会影响重大的各类事故发生后,要在6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度统计机构;一次死亡(遇险)3~9人的各类事故发生后,要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一次死亡1~2人的各类事故发生后,要在24小时内逐级报告。 快报内容及方式 重大事故要实行双汇报 事故快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域及发生地的行政区等。在事故报送的方式上,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或社会影响重大事故发生后,要使用网络传输软件(传真)和电话同时报告。 甘肃安全工作受到国家肯定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今年以来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所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此次工作会议放在甘肃兰州召开,在肯定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方便了我省与其他各省互相学习借鉴。来源:西部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