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年犯将在学校度刑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0:1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法院近日以强奸罪依法判处15岁的少年犯柳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听到判决,这名因一念之差而酿大错的少年流下了泪水,他终于可以如愿进入江苏省一重点中学读高中了。 今年只有15岁的柳某曾是射阳某初级中学班级里成绩优异的“三好生”,今年中考极有可能考上重点中学。今年5月22日,柳某因一时冲动,强行与一名女同学发生了性关系。案
射阳法院在案件审理中,经过多次合议庭审,最终做出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的判决,使柳某可以一边服缓刑一边进行高中学业。目前,柳某已被当地某省重点高中录取。(杨广毅 彭昊 郭小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