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人体标本 涉嫌诈骗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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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0:30 温州都市报 | |||||||||
通讯员林群力 高峰 本报记者陈博盛 本报讯温州医学院附属一医病理科临时工潘某,谎称可以低价焚烧人体病理标本,骗取相关人员信任,将该医院14袋人体病理标本抛弃在永嘉县张溪乡,事后从医院骗走4200元。昨天,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潘某提起公诉。
潘某由于做临时工的便利,知道医疗机构的人体病理标本都要拿到温州殡仪馆处理,每袋处理价格是500元。2003年11月初,潘某向附一医病理科主任朱某谎称,如由其将医院病理标本运往乐清火葬场火化,每袋焚烧费只需300元,朱信以为真并答应其要求。同月8日下午,潘某从附一医病理科运出人体病理标本14袋,于次日凌晨抛弃在永嘉县张溪乡竹溪村福大线28公里800米处。同月11日,潘某虚开得一张服务项目为“病理人体标本焚烧劳务费”、金额为4200元的发票,对朱某谎称病理标本已火化,从附一医骗取人民币4200元。事后,这些人体病理标本被当地村民发现而东窗事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