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权威观点 国内起诉与赴日告状谁更有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0:33 每日新报

  王京涛

  国内起诉与在日索赔对结果有无直接影响?为此,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华日本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留日博士林灿玲先生。林灿玲先生表示,如果形势需要,他可以为崔庆云老人介绍日本律师进行援助。

每月免费发450条短信 通用网址,E通天下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七夕钻石男女靓丽比拼

  林灿玲先生介绍说,日本的审判制度属于四级三审制。由于两国法律之间存在差异,最好还是要有日本律师支持配合。在日本国起诉困难重重,而一个真正有价值的诉讼不能单从赔偿角度讲胜败,胜败与否应从历史事实、政府责任、赔偿要求这三个方面来认定。为了阻止起诉者达到这个目的,日本方面设置诸多种法律上的障碍。常被引用判案的有“除斥期间”,即我国民事法律上的“诉讼时效”,“国家无答责”以及“个人请求权”等。

  在国内起诉面对的问题就要简单得多。首先最需解决的是突破立案受理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后,接下来的程序就相对容易了。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国际司法协助司将原告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日方企业。一旦启动国际司法协助程序,如果被告日方企业不出庭,国内审案也可依法缺席判决。在执行生效判决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索赔劳工在劳务期间工资与现在历史上的承续性,包括事隔多年,法人代表是否变更,是否还是同一个公司等等。只有具备上述条件才能顺利地执行。

  新报记者王京涛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球迷关注亚洲杯决赛
雅典奥运FLASH演示
赵薇邹雪纠纷
广州新白云机场图片集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话题-上海与城市榜样
可爱淘《狼的诱惑》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