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丢鞭炮 路人被炸伤?找谁赔(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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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0:55 海峡都市报 | |||||||||||
目前,桂山新村25幢的36户住户已经选出几名代表随时准备应诉,同时,决定聘请律师为各自的权益进行辩护。 案由: 炸伤双眼索赔17万 原告沈志告诉记者,他是江苏省泗阳人,原在福州一美食城务工,2004年1月19日中午,他路过福州桂山新村25幢楼下时,被从25幢楼楼上扔下的鞭炮炸伤双眼,住院治疗35天,造成右眼盲、左眼视力减弱的严重后果,经福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伤情为重伤。出事当天,他妻子所在单位的领导帮忙报警,然而,辖区警方经调查只认定,“他是在桂山新村25幢,被住户人员放鞭炮炸伤双眼”的事实,“谁是肇事者?”警方至今无法认定。于是,今年7月,他就将25幢楼的36户居民,全部告上了福州晋安区法院。 沈志要求36名被告,赔偿医疗费人民币8071元、误工费人民币584元、护理费人民币58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人民币525元,必要的营养费人民币500元。另外,还要求众被告支付残疾赔偿金人民币106112元、被扶养人沈的两个子女生活费用人民币52503.34元,青光眼、白内障的后续治疗费用人民币8000元,合计人民币176879.34元。 原告: 不知谁干的告它整幢楼 沈志认为自己受到了伤害,有南京军区总院的住院治疗病历和发票、福州市公安局的重伤鉴定、茶园派出所的报警证明等材料可供佐证。如今,他的右眼没有了视力,看不见任何东西,他也被原单位辞退了,成了个失业人员,他不仅经济上遭受了重大损失,身体上也遭到严重伤害,理应得到相关的赔偿。他参考了重庆、武汉、北京、厦门等地以往发生的类似案件,认为虽然不知道是谁干的,但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对整幢楼居民的诉讼得到保护,在咨询了一些法律机构后,他准备好了相关证据,就将36户人家一并告上了晋安区法院。 被告: 莫名其妙要反告原告 桂山新村25幢的36户住户,8月6日陆续接到晋安区法院的传票,由于事先不知情,接到传票时,他们都愣住了。10日晚,他们经紧急协商后,决定选出几名代表随时准备应诉,同时,决定聘请律师为各自的权益进行辩护。 年近古稀的陈依姆接到传票后,本就患有偏瘫的她吓得直发抖,不知道独居家中的自己,怎么也会惹上了官司。 突然接到案由为“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传票后,李女士更是不安,儿子前年已经参军,丈夫在外出车,起初还以为是儿子、丈夫在外惹事,紧张得赶忙逐个打电话询问。多数的住户和李女士一样,接到传票后,第一个反应就是担心家里人出事了。后经了解,25幢36户都收到了传票后,大家才稍安下心来,以为是有人在恶作剧。 直到10日,他们赶到法院,收到法院递交的起诉状,他们才清楚原来是沈志因为鞭炮事件将他们一并告上法庭。 住户郭某说,桂山新村属于禁炮区,几年来,都没有听见过鞭炮声;另外,36户住户临路的阳台,几年前都已安装上防盗窗、纱窗,就是有放鞭炮也没有办法丢下楼来,将他们告上法庭实在是冤枉。沈的双眼是不是因鞭炮受伤值得怀疑。 许依伯说,“冤有头债有主”,沈这样做打击面也太大了吧,沈即使是在25幢楼前被炸,也应该指出具体的位置和扔炮的方向,沈是不是在25幢楼前受伤也值得怀疑。因为至今为止,该楼的36户住户还没有一个人接受过警方或居委会的调查,他们是在10日才获悉沈双眼被炸伤一事。 李女士则认为,沈志莫名其妙的起诉,影响了大家的情绪和生活,他们反而打算把沈告上法庭,索要精神赔偿。 感谢陈先生给本报新闻热线0591-87095110提供新闻线索,奖励100元。 N本报记者 阮友直/实习生/郭淑贞/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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