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阳火灾造成18人死亡 事故责任人已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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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1:31 浙江日报 | |||||||||
通讯员平剑 范谢 记者朱海兵 本报杭州8月11日讯 7月28日发生在平阳县的一场特大火灾夺走了18条生命。今天上午,笔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该事故的责任人庄明辉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平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初步查明,位于平阳县水头镇的温州市辉煌皮革有限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该公司总经理庄明辉违反消防安全生产法规,将未经消防监督部门审核、审批的一幢建筑擅自作
案发后,庄明辉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平阳县检察院认为,庄明辉无视消防、安全生产法规,致使厂房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伤亡,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