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看瓜也违法 海南一瓜农涉嫌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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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1:4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海口8月11日电苦心经营的数亩西瓜屡遭偷窃与破坏,瓜主谭某埋伏守候,并成功地将偷瓜者送进了拘留所。但他没想到的是,继小偷被抓获不久,他也因为这次维权行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非法持有枪支被警方刑事拘留。这是最近发生在海南国营西流农场的一起令人惋惜的农民违法事件。 谭某系广西来琼的农民,种了3亩西瓜。谭某的西瓜不久就可以摘收销售了,可一段时
7月4日中午,正在瓜地埋伏的谭某抓获了偷西瓜的中学生符某,并扭送西流派出所处理。经审讯,警方认定符某偷窃谭某的西瓜和连队菠萝蜜无疑,并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10天并处200元罚金的治安管理处罚。当晚,符某被送到拘留所后被查出身上有伤,拘留所依法将符某退交派出所,派出所暂时将人释放。 此后,符某及其家人向警方报案称,符某被抓后曾遭到瓜主等人殴打致伤,要求警方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正是在此期间,当地警方发现了谭某曾持有枪支的有关线索,遂立案调查并于日前正式以非法持有枪支为由将谭某捉拿归案。谭某在接受警方审讯时表示,该枪支系他组装而成。他持枪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瓜地。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国家枪支管理的有关规定,除了法律允许可配置枪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法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一些特殊行业需要配置枪支的,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并发给持枪证,否则可认定为非法持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