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警:佳铁警方侦破一起卖淫女谎报丢失巨款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2:02 公安部网站 | |||||||||
近日,一名卖淫女为了报复鸡头,竟在火车上向乘警谎报巨款被盗,被佳铁警方识破。 2004年7月26日10时许,大连至佳木斯2121次旅客列车绥化开车,3车厢一女旅客王某报案称:其丢失一个乳白色挎包,内有人民币13万元。接报后,佳木斯铁路公安处乘警刘杰、赵洪波迅速赶往案发车厢。
经询问,被害人自述曾经在甘肃、大连做过出台小姐,12万元是在甘肃当小姐时,一位不知姓名、无法找到的开矿老板一次性给的,另1万元是在大连当小姐时挣的。哈尔滨开车,她从餐车喝完酒回到3车便趴在茶桌上睡着了,绥化开车醒来时发现挎包不见了。 为了侦破此案,警方迅速对车厢内的旅客进行调查走访。一名曾与被害人在餐车吃饭、喝酒的男旅客反映,哈尔滨站停前,其与被害人从餐车往车厢走,被害人喝多了,挎包掉在7车门头,他拣起来给被害人挂上,当时他感觉包很轻,不像装10多万元钱的重量。 案情重大,11时乘警将案情及工作情况向佳木斯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做了汇报。支队长孙维忠立即召集副支队长齐静涛、刑警队长宫润丰研究、分析案情,初步判断此案有报假案可能,决定从落实款源、深入调查接触过被害人挎包的人入手,全力以赴查找线索,迅速查清此案。11时40分,乘警支队副支队长齐静涛、刑警队长宫润丰带领4名侦察员坐上佳木斯齐齐哈尔N86次客车,在南岔会上返乘的2121次客车。在2121次客车上,副支队长齐静涛、刑警队长宫润丰与被害人正面接触,重新询问;民警张永辉、李德刚到餐车找售货员、售书员了解情况;赵明山、符贵强、乘警赵洪波、刘杰重新到案发3号车厢走访调查与被害人有过接触的旅客。 调查走访信息全部汇集在一起,案情越来越清晰在呈现在警方眼前。 餐车售货员反映,哈尔滨前被害人与一男一女在餐车吃饭、喝酒,在售货车买过4瓶啤酒,被害人付的钱,钱是从一个乳白色的挎包里拿出来的。当时售货员就站在旁边,看见挎包内只有几张壹佰元钱和少许零钱,没有被害人所述的那么多钱。 车上售书员反映,哈尔滨开车后,她走到78车门头听见许多旅客说刚才过去的一个小姑娘包都不要了,当时包就在7车门头脚那放着。 与被害人一同吃饭的女孩反映,25日夜里23时左右,被害人要到厕所换卫生巾,让她帮着拎挎包,当时她感觉挎包很轻,里面好象装化妆品之类的物品。 被害人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客人会一次给她12万员,只是用一些污言秽语搪塞。 所有证据表明女旅客有可能谎报案情,警方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决定把女旅客王某带回支队。 在佳木斯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副支队长齐静涛、刑警队长宫润丰负责对被害人进行隔离询问。同时支队按照被害人所述长25厘米、宽20厘米、下厚5厘米、上后2厘米挎包进行了侦察实验,实验证明如此大小的挎包根本装不下13万元人民币。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和强大的政策攻势下,王某于26日18时终于倒出了报假案的事实真相:原来王某在桦南被一个七台河叫顾连平的鸡头骗到甘肃、大连做小姐,自己却没得到钱,王某对顾连平怀恨在心。在火车上,王某故意将挎包丢在7车门头,声称包内13万元人民币被盗,想引起警方重视,知道自己是卖淫女之后,顺藤摸瓜抓住鸡头顾连平,替自己出气,挎包是她自己纯属虚构。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王某未满16周岁,警方对其进行教育训诫。(张啸飞郑向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