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措施严惩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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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2:05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2003年我省出生男女婴儿性别比继续攀升,已远远超过正常值107∶100。为遏制性别比升高势头,省卫生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违法进行人为选择性别行为依法依规展开严厉打击。 据介绍,造成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地下诊所和个别医疗单位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一些人重男轻女,在胎儿性别鉴定是女婴后堕胎或引产。为有效解决这
此外,开展终止妊娠手续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孕妇拟施行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时,必须登记身份证,查验经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产前诊断证明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进行人为选择性别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最低将处一万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卫生厅将在近期大规模开展贯彻落实相关规定的督查工作。 作者:黄思易 谭艳嵩 来源: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