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中国驻WTO大使孙振宇:世贸新框架中国埋下伏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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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6:15 国际先驱导报 | |||||||||
国际先驱导报驻日内瓦记者李洁报道 世界贸易组织147个成员在8月1日0点30分就“多哈回合”的主要议题达成框架协议。《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随后就中国在谈判中的作用和利益维护问题,采访了中国常驻世贸组织(WTO)代表孙振宇大使。 《国际先驱导报》: 孙大使,谈判辛苦了。先谈谈你对最近WTO达成框架协议的总体评价吧?
孙振宇:在经历了西雅图和坎昆部长会议的挫折之后,WTO框架协议的达成对成员政府与广大企业界发出一个积极、正面的信息,有助于重新恢复人们对多边贸易体制的信心。所以,WTO总干事素帕猜称之为“历史性”的胜利。对于明年9月将卸任的素帕猜来说,这可能是他就任总干事以来WTO在多边贸易谈判方面取得的最大成就。 从框架的实质内容来看,应当说是各方经过艰苦谈判,相互做出一定妥协的产物。当然,由于框架协议仅仅确定了各重要领域进一步谈判的大致方向和原则,只不过是完成多哈回合谈判迈出的第一步,今后谈判将更加艰巨,更加复杂。我们必须在思想上、组织上、业务上做好充分的准备。 《国际先驱导报》:中国入世时承诺的最高农产品关税很低,而西方发达国家迄今仍紧守其农产品贸易壁垒。 孙振宇:大幅度削减发达国家的关税高峰是这一轮农业谈判的一个重点。尽管经过八轮WTO贸易谈判,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平均关税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其重点保护的农产品关税仍保持在非常高的水平。例如,根据2001年各国通报,美国带壳花生关税163%,未去梗的烟草为350%;欧盟烟丝为75%;日本牛肉为50%,大米为450%。相比之下,中国在加入谈判的承诺中,农产品的最高关税只有65%。 在谈判中,欧盟、日本、瑞士等成员利用发展中国家要求在市场准入中对其“特殊产品”(Special Products)给予特殊差别待遇的机会,提出了“敏感产品”(Sensitive Products)的概念。这些“敏感产品”不用大幅度削减关税。这就为日本的大米以及欧盟等发达国家的奶制品、牛羊肉、食糖等政治上较为敏感的产品在所谓“非贸易关切”的借口下提供了继续受保护的手段。 《国际先驱导报》:有报道称,印度在此轮谈判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中国的作用如何呢? 孙振宇:商务部易小准部长助理率领的中国谈判代表团由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海关总署和常驻世贸团等单位代表组成。中国谈判代表团与以巴西为首的G20、以印尼为首的G33、以及非洲集团、LDC集团、ACP集团等广大发展中成员协调合作,互相支持,相互呼应,积极捍卫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维护了我国的经济利益。当然,我们与美国、欧盟以及以瑞士为首的G10和以澳大利亚为首的凯恩斯集团等发达国家也保持良好接触,进行了有益的交流,在谈判中发挥了积极、建设性作用。 《国际先驱导报》:中国经济已有了相当发展。那么,中国与大多数发展中成员在谈判中的利益一致吗? 孙振宇:作为一个发展中成员,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有许多共同之处,捍卫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也就捍卫了我国的利益。 《国际先驱导报》:那么,中国如何维护自己的特殊利益呢? 孙振宇:我国的确有一些特殊的利益关注。在谈判中,经过代表团据理力争,我国在国营贸易企业纪律、微量许可优惠待遇、“特殊产品”优惠待遇以及新成员待遇问题上的关注,在框架中都有一定程度的体现,这为下一阶段谈判更好地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打下了一定基础。 与此同时,为了推动框架协议的最终达成,从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大局出发,在确保我国根本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我们也在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与启动贸易便利模式谈判中表现出一定灵活性,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进行了会上会下的磋商,就发展问题的表述达成了一致,为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做出了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