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撤消违规高校招生计划并制定"六不准六必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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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20: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8月12日电(记者张敏)“三本”录取期间,江西省高招委监察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个别高校并不具备“三本”招生资格,却以“三本”名义招生并且高额收费。对此,江西省教育厅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了将这些涉及学校的招生计划全部撤消的严肃处理。同时,江西省高招委制定了“六不准六必须”,以规范专科(高职)招生行为。 经江西省高招委调查确认,江西有三所地方高校并不符合“三本”招生要求,或多或
“六不准六必须”包括:不准擅自超计划招生,必须执行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的招生计划数;不准自行印制录取通知书,必须使用省高招办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并凭录取花名册到省高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不准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必须在省高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后才可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准以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必须按规定宣传招生;不准抢夺他校生源和点录已录取他校的考生,必须依据考生志愿组织录取工作,补录时凭考生准考证原件办理手续;不准强拉未正式录取的学生入校报到,必须让学生凭省高招办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入校报到注册。 江西省高招委强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学校,要减少或停止安排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对在招生中违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学校,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