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一家族犯罪团伙18名被告5人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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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20:3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海8月12日电(记者梁思奇) 一个犯下累累罪行的家族犯罪团伙12日在广西北海市终审宣判,全部18名被告人中,16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4人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一犯罪团伙成员除1名被告人外,均为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镇浪坡村徐氏青年,年龄在19岁至29岁之间。从1999年8月至2001年7月,这一犯罪团伙在途经公馆镇的325国道结伙
这一团伙成员被指控的罪名还有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2000年2月,被告人徐东、徐宝伙同他人对陈雄进行报复,二徐持枪连开4枪将正在参赌的陈雄击伤后,其他作案者残忍地用菜刀砍击其手脚,导致陈雄失血死亡。此外,徐氏团伙成员以结伙或单独作案方式,在北海市区、合浦县城及公馆周边乡镇疯狂作案,盗窃摩托车20多辆,价值11万多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