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追踪 两名工商干部渎职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04:46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13日消息:据央视《法治在线》报道,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昨天公开开庭审理了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的首起渎职犯罪案件。白启祥和李亭君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和两年。 白启祥和李亭君系阜阳市工商局颍泉分局周棚工商所原副所长。2003年4月至8月,当地居民张林伟夫妇从个体工商户张俊田经营的联华超市购买了50余盒“绿元”牌奶粉,其女儿食用
法院认为,被告人白启祥和李亭君徇私舞弊,编造材料、隐瞒事实,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处理,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