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超售机票甩掉23名乘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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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09:14 金羊网-新快报 | |||||||||
国航:此举符合国际惯例 律师:超售并无法律依据 新快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购买了前天下午1时15分国航班机机票的23名乘客,登机前却被告知所购的是航空公司的超售机票,23人要改乘近6小时之后的航班。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称超售和延乘是国际惯例,属正常现象。
乘客被迫延乘班机 定居国外15年的陈女士告诉记者,为了避免意外,她一个多月前就购买了前天CA932次北京至沈阳的航班。上午,她就赶到首都机场办登机手续,却被告知只能乘坐晚7时的南航班机去沈阳,国航可退还30%(约200元)的票款,并负责安排乘客休息的旅店。“当时工作人员的态度理直气壮,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陈女士气愤地说。 国航称符合国际惯例 首都机场问讯处的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值班经理黄先生表示,按照民航局的有关规定,航空公司可以超售10%到20%机票,这是与国际并轨的正常行为,机场每天都有因超员而须改乘下一航班的乘客,国航可以为这些乘客出具书面证明,因延乘而造成损失的乘客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付。 黄经理还称,超售是从航空公司利益出发,为防止有乘客晚到造成航班缺员的措施。 律师称超售无法律依据 对此,北京中鸿律师事务所的迟健律师认为,国航公司所称的超售行为在我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乘客购买机票后即与航空公司形成合同关系,航空公司应承担安全运载乘客的任务。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乘客因延乘班机造成的损失中,直接损失部分应由航空公司负责赔偿。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