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有新标准公立医院价格只降不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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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10:38 东南快报 | |||||||||||
《办法》规定,《价格》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最高指导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省级医疗机构可以自行下浮,但不得上浮。对各设区市指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水平,实行分类指导。厦门市属于一类地区,福州、泉州为二类地区,漳州、莆田、三明、龙岩、南平、宁德6市为三类地区。其中一类地区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可以高于省定政府指导价格水平,二类地区不得高于省定政府指导价格水平,三类地区应低于省定政府指导价格水平。而营利性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据悉,从《办法》发布之日至2005年6月30日为各设区市按照规范项目重新制定当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各地尚未出台规范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格的,可暂执行原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2005年7月1日起,全省设区市及以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必须执行规范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格。解读>>新标准有三大变化 《价格》与我省目前使用的《省级医疗单位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相比,有了三大变化。项目增多 堵住乱收费空子 与《价格》相比,旧版收费标准显得过于单薄,只有92页2461项收费内容,但是新版的却有262页,收费项目达到5000多项。 据介绍,由于医疗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新的治疗项目在旧版收费标准上常常找不到,于是,医生只能找一个相近的项目比照收费。同时,这样也给医院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提供了机会。经调整,《价格》的收费项目更具合理性,乱收费空子也被堵住了。规定更细促使医院加强服务 项目规定更具体是《价格》的另一特色。记者发现,旧版收费标准只有编号、项目、单位、标准、备注等字样,而《价格》不但把所规定的医疗价格项目分为综合性收费、医技诊疗费、临床诊疗费以及中医及民族医诊疗费等四大块,而且还增加了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说明等。比如“普通病房床位费用”项目内涵中规定:要含有热水瓶、废品袋、洗脸盆等日常用品。而对于护理也有详细规定,旧版收费标准只规定一级护理6元,而《价格》虽然把护理费提高了,但是却作出详细规定:护士需每15-30分钟巡视观察一次,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以及一般性生活护理。在人们常碰到的“换药”项目上,旧版只有简单的换药,但是新版却在“说明”中规定,创面30-40cm的属于大换药,一次15元。新增内容社区卫生服务有谱 《价格》还根据目前医疗市场的发展新增加了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 “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这是我国居民今后看病的趋势,对此,《价格》根据社区特殊的服务功能,制定了详细的社区卫生服务与预防保健项目。比如,社区家庭巡诊一次6元,出诊按照医护人员数来计算,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一次是15元,主治医师一次是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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