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原工商副所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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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10:4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阜阳讯 昨天上午,阜阳市工商局颍泉分局周棚工商所原副所长白启祥和李亭君,因在处理劣质奶粉事件中,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一案,在阜阳市颍泉区法院一楼大法庭公开审理。历经六个多小时的审判后,法院当庭做出判决:白启祥和李亭君因犯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分别被判处两年六个月和两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白启祥和李亭君均系阜阳市工商局颍泉分局周棚工商所原副
经过六个小时的审判后,阜阳市颍泉区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白启祥、李亭君徇私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在明知张俊田经销劣质奶粉致人死亡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不移交,不查处,情节严重,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判白启祥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判处李亭君有期徒刑两年。 被告人白启祥和李亭君均当庭表示上诉。 (杜红梅 颍法)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