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司法部批准外侨身份证协议 将专门商讨华社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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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11: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13日电据菲律宾《世界日报》报道,移民局长费兰礼斯昨日下午表示,司法部已经批准移民局与JST公司所签署的合约,即为外侨实施和制作身份证的方案,但考虑到华社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决定将成立一个五人工作委员会,商讨各方不同意见,同时向司法部反映。 几个月前,移民局长费兰礼斯宣布,为外侨办理身份证以取代原有的ACR、ICR证件,
针对上述决定,华社人士以及其它国家旅菲外侨均反对,认为存在不合理现象。商总主要负责人曾经直接向亚罗育总统反映此事,亚罗育总统就此事打电话给移民局费兰礼斯局长,指示停止这项计划。 但移民局近日宣布,已经与该项计划的合作单位JST签署了合约,并且已经获得司法部批准,应华社商总的邀请。昨日下午费兰礼斯局长与JST公司的代表前往商总,听取了华社人士的意见。 当有人向JST公司负责人提出询问,所谓五十元美金的定价是出于什么标准时,该负责人只回答说:这是国家经济计划发展署的决定,他并未做出详细解释。 华社代表所提出的意见主要有三点﹕一是价格大高,许多家庭负担不起,要求降价;二是要求改变每年更换方案,可否考虑十年或五年更换一次;三是以家庭为单位,家长一人负担全额费用,其家属相应减免。 针对华社代表的意见,费兰礼斯局长决定成立一个由五人组成的工作委员会,其中包括商会代表三名、JST公司代表一名、移民局代表一名以商讨各自意见。同时向司法部反映上述意见。 为便于外侨及商会了解详情,费兰礼斯局长将于下周一前提供该项合约的原文。对此,华社代表表示保留意见并将做进一步的诉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