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力公司出台新规 打击内外勾结窃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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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16:49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记者8月12日从江西省电力公司获悉,根据近日修订施行的《江西省电力公司对内外勾结盗窃电能行为的处 理规定》,江西省对内外勾结窃电案件当事人(省电力公司系统员工)和行为人(省电力公司系统以外人员)将分别予以从重 处理。 据了解,今后,江西省对窃电案件行为人的处理,将严格按照电力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其窃电容量及窃电时间,实 施追补被窃电量电费和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的处理。对内
(李洪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