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巨贪尹西才同案三人被分别处以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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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18:10 新桂网 | |||||||||
昨天,淮北巨贪尹西才(已判刑)的同案犯原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林业处副处长任宏、财务部长张素生、原淮北金蟾人造板厂厂长张景华贪污案在淮北市烈山区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贪污罪对任宏和张素生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对张景华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三人所得赃款全部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0年,任宏伙同尹西才等人五次私分公款,任宏分得13
作者:郭西凯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