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律师私接案件诈骗他人30余万元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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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21:04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8月13日(记者徐宜军)黑龙江省律师孔杏力背着律师事务所,私接案件诈骗他人30余万元。近日,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孔杏力批准逮捕。 据了解,去年11月,河北省秦皇岛市吉星运输服务公司经理隋顾军因涉嫌诈骗被黑龙江省佳木斯公安机关抓获。副经理张波找到了哈尔滨一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孔杏力。孔杏力了解案情后表示说公安局他有朋友,某省领导的秘书是他哥儿们,这件事找省公安厅就可以
当场,孔杏力索要好处费和受理费15万元,张波拿出11万元,并说3天后放人再给一台现代轿车或10万元现金。3天后,隋顾军没有被保出来。之后,孔杏力再次索要所谓“人情费”20万元,并想方设法拖住张波。 同年5月张波得知隋顾军已被佳木斯检察院提起公诉,立即找到孔杏力要求退钱或出庭。不敢出庭的孔杏力答应退钱,但偷偷地溜掉了。 当年7月,隋顾军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张波等人经过近两个月才在律师事务所找到孔杏力,将孔杏力扭送到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今年5月下旬,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接到举报电话,立即调取孔杏力的卷宗全面审查,要求南岗公安分局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在得到不予立案的答复后,下发了《通知立案书》。 6月18日,南岗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孔杏力批准逮捕。归案后的孔杏力交代,自2002年以来,律师事务所一直没有授权他代理过案件,这次是他搞来的空白协议书,私自代理案件,并将当事人31万元据为己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