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西安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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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21:10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8月13日电(记者王世焕、边江)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上午对全国迄今最大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协尔动物保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协尔公司)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协尔公司原总经理贾锐胜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万元;苏洪标等8名同案被告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14年至3年有期徒刑和10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1名被告免于刑事处罚
经审理查明,2001年11月至2002年5月,被告单位协尔公司未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安徽省利辛县农民苏洪标、王玉见、马怀山等人手中分别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1587只。时任协尔公司总经理的贾锐胜具体负责猕猴的收购工作,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2002年11月,贾锐胜在承包北京另一家公司以后,又非法收购猕猴532只,非法运输猕猴111只。 另经查明,自2000年4月以来,被告人苏洪标先后参与非法运输、出售猕猴1253只;王玉见非法运输、出售猕猴971只;贾文飞非法运输、出售猕猴834只;马怀山非法运输、出售猕猴361只;苏贺法非法收购猕猴19只,非法运输猕猴184只;白福才非法收购猕猴78只,非法出售猕猴72只;周惠云非法收购猕猴392只;利辛县农民孙克峰、田立超分别非法收购、运输猕猴19只和2只。 据了解,此案是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指定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管辖立案侦查的案件,也是迄今所破获的全国最大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002年11月28日,田立超携带其从四川西昌非法收购的2只猕猴,乘火车向安徽省利辛县非法运输途中,在西安被森林警方查获。在掌握此案线索后,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组织警力进行深挖细查,发现了贾锐胜曾任总经理的北京协尔公司和苏洪标、王玉见等人涉嫌犯罪的重要证据,引起了公安部和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组织指导下,从陕西、云南、广东、吉林等省抽调了40多名民警成立专案组,奔波全国9个省,将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协尔公司及被告人贾锐胜等目无国法,长期结伙,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数量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分别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