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陕西最大一起涉毒案件开庭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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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21:56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8月13日电(记者王世焕、边江) 新中国成立以来陕西省最大的一起涉毒案件--杨乃军、刘天顺等5人非法走私、运输、贩卖毒品10.5公斤及毒品添加剂3公斤多的特大涉毒案件,13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经查,被告人杨乃军为云南省保山市人,为了从事走私、贩卖毒品犯罪“方便”,暂住缅甸国小勐拉市。被告人刘天顺、杜松华、李全发
2004年1月初,刘天顺又给杨乃军汇去毒资40万元人民币,再次要求购买毒品7000克。随后,再携杜松华、李全发赶赴景洪,由杜松华越境“接货”,再将块状毒品打碎,分别装入26个绿豆糕盒内,分装在两个旅行包内,由飞机托运回西安。1月12日1时,刘天顺、杜松华、李全发准备携带毒品离开时,被公安人员在西安咸阳机场当场抓获,并收缴出所携全部毒品7118.9克。两天后,在缅甸警方配合下,将杨乃军抓获归案。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为,杨乃军、刘天顺、杜松华、李全发、李全西无视国法,为牟取暴利,公然结伙大肆进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活动,数量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刑法,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予以惩处。1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此案将择日宣判。 相关专题:我国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态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