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旺:司法体制改革要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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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0:52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14日消息:据新华网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13日结束的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专家座谈会上强调,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要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权力运行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贾春旺说,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方式等,注意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使法律监督工作更加符合司法规律,使法律监督与惩治腐败有机结合,与维护社会安宁有机结合,有效地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实现社会的公正,更好地为全面建
贾春旺指出,检察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体制改革应学习先进的司法理念、制度和经验,更多的是学习借鉴国外法律制度中反映司法制度发展内在规律性的东西;要把改革的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维护社会稳定与实现公平正义统一起来;要发展和完善与我国经济、政治制度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相协调的司法制度。 贾春旺强调,司法体制改革一定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机关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这是由我国的国体和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要始终注意研究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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