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要“亮”“烟草”要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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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1: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所有户外广告设施应有灯光和夜景照明,户外烟草广告将不准出现……从昨天起开始公示的《长江中路、美菱大道户外广告控制规划》中,这些内容被一一提及。 昨日起开始公示的这一规划,历时3个多月才完成。在此期间,承担制作任务的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和合肥市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实地勘察和调查问卷工作。
此次公示将持续7天,从今天开始到本月19日,对此问题感兴趣的市民可前往位于阜南路51号的合肥市城市规划公示大厅,或拨打电话0551 2634329,给该规划提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在公示期结束后,有关部门将根据市民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修改,确定最终的规划。合肥市市容局再据此对长江中路和美菱大道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该规划也将成为合肥市下半年开展的“户外广告设置集中整治”活动的标准。出于交通、安全、公共利益等多方面的考虑,规划明令部分地段将完全禁止“广告牌”: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及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城市标志性建筑;县级以上政府单位建筑包括其围墙外立面,县级以上重要公共建筑上;城市立交桥控制地带、引桥、人行天桥的阶梯护栏;绿化隔离带、路灯杆、行道树、邮政和消防设施、交通标识附近;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以内的空间,以及残疾人设施的使用范围内;新城区距道路交叉口自切点起50米以内、消防通道上空4.5米以下、宽度3.5米以内的区域。 (胡少殊 汪晖 鲍小菁 石红彦)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