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9月评定颐和园高压线 是否辐射成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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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1:55 新京报 | |||||||||
本报讯 昨天下午,在北京首次环保公众听证会上,就西沙屯至六郎庄220KV输电线路是否存在违规和电磁辐射问题(相关报道请见昨天本报A16版),百旺家苑、颐和园等12家沿线单位的代表齐称有不良影响。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力公司)进行了辩解,听证会长达3个小时。市环保局的官员表示,将在9月9日左右依据法规对该条输电线路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最终评定。
是否辐射成听证焦点 参加昨天听证会的一共有13家单位的代表,一方是输电线路的建设方———北京电力公司,另一方是与输电线路有相关利害关系的百旺家苑、颐和园管理处等12家单位。 听证的内容主要是西沙屯—上庄—六郎庄220KV/110KV(上青段12#-36#塔架)输电线路是否会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以及对周边的单位和居民产生的影响。 电力公司先行辩解 北京电力公司首先表示,此条线路是北京市正在实施的几条重要线路之一,12号到36号塔架是西沙屯到上庄的第二阶段。该工程是北京市全面启动奥运场馆建设、促进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比较主要的工程,还被列入了北京市的66件重点工程之一。 随后,北京电力公司出示了于7月补办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该工程在开工前并没有办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市环保局此前要求其依法补办),表示该条输电线路沿线电磁辐射均能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并得出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结论。 沿线单位要求入地铺设 输电线路周边的12个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北京电力公司的环境评价报告书并不认同,他们从各自的角度对输电线路目前和将来可能给他们生活和工作带来的电磁辐射作了陈述,要求将此段高压线入地铺设。其中百旺家苑的业主代表吴振平递交了12份相关的证据,并邀请了赵玉峰教授等5位电磁方面的专家作为证人。 听证会的最后阶段是各方的辩论,而输电线路的电磁辐射是否达标成为辩论的焦点,各方也都拿出了相关的证据。 环保局叫停线路施工 昨天的听证会没有产生结果。市环保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听证会,他们已经收取了各方的证据和意见,在经过详尽调查和研究后,环保部门将在9月9日左右就此条输电线路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最终评定,而目前工程应处于停工状态。 最后,电力公司的代表表示,在听证会上已经充分表达出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听证会体现出了各自的权利。 业主质疑 “居民高压线下难逃电磁辐射” 在昨天听证会上,百旺家苑业主代表之一的吴振平,对北京电力公司此项行政许可申请是否违法提出质疑。 质疑一 行政许可申请是否违法吴振平说,《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1条规定,建设单位在报批环境建设项目前应进行环境影响报告,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同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相关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100KV以上的送电线电力设施要求环评。但是,北京电力公司在建设前没有履行上述规定。 吴振平还认为,北京电力公司违反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第7章中“在市中心地区、高层建筑群区、市区主干道、繁华街道等规划兴建35KV以上线路应该采用地下电缆”这一规定。 他表示,塔架所在农大北路被市规划委明确规划为城市主干道。 质疑二 电磁辐射对人是否有害在会上,电磁辐射对居民的影响成了争论的焦点。 吴振平说,如果高压线走廊建成,居民要在高压线下生活几十年,有关研究表明,220kv高压线周围40米到300米范围内人群所患白血病、癌症的几率是其他地区的数倍,电磁辐射也能导致孕妇流产、胎儿畸形等等。 质疑三 引用辐射标准是否权威针对北京电力公司在报告书引用了国际辐射协会的标准而做出了对人体没有伤害的结论,这个标准也遭到与会代表和专家的质疑。 电磁兼容学会中国分会主席高攸刚说,关于磁场的标准在世界上均不一致,我国还没有国家正式的标准。 因此,标准的引用要根据具体情况,长期居住和短期停留是不一样的,适用的人群也不一样。他认为,北京电力公司在报告书引用的标准,只能解决短期暴露引起的立即性健康的损害,而对于长期暴露产生的危险还没有足够的有效数据来给出一个限值。北京电力公司引用的标准不能回答电磁辐射对居民生命健康的长期危害问题。 听证会结束后,部分业主都认为听证会的召开是一次胜利,对于问题的解决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是,也有业主对听证会的结果表示担忧。 代表意见 颐和园建议拆除高压线塔 认为客观上对整体景观产生了影响,周边医院、公园也提出反对意见 在昨天的听证会上,颐和园管理处的代表认为,颐和园附近的高压线塔在客观上对颐和园整体景观产生了影响,建议将高压线塔拆除,电缆改为地下铺设。 颐和园认为高压线塔高度“超标” 这位代表介绍说,1998年12月,颐和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我国在1998年送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政府文书中,郑重承诺对颐和园周围的风景设计、植被、文物景观予以保护,对于构成颐和园景观环境影响的临时建筑物逐步拆除,对建设区的建设高度实施一定的控制。 这位代表表示,按照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筑控制地带管理规定,二类地区控制高度为3.3米,三类地区控高9米以上。 目前,电力公司提供的高压线塔架高度是34米。 从目前电力公司竖起的5座线塔的效果来看,在颐和园能看出线塔,这在客观上对颐和园整体景观产生了影响。他提出,颐和园管理处同文物部门的意见一致,认为从保护颐和园景观环境为主的出发点,同时建议将线塔拆除,电缆改为地下铺设,同时这也是履行政府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承诺的一个举措。 医院:电磁辐射干扰仪器和病人 位于输电线路最近的医疗单位———解放军309医院认为,医院的科学仪器测量中获得有价值的结果不能受到任何的干扰,所以对环境要求十分严格,最基本的就是设备远离各种干扰源,外来的电场干扰是重要因素。 电磁辐射会导致测量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严重时会损伤设备。同时,医院还有一部分安着仪器行走的病人,其中有装入体内心脏起搏器的病人,这个交流磁场可能会干扰起搏器,短时间内可能会危及患者的生命。 随后,输电线路附近的百望山森林公园的代表认为,公园旁的高压线不仅影响景观,同时电磁辐射也影响到游人的健康。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的代表也表示,必须排除高压线对培育种子的环境影响。 电力公司回应 “线路工程具有合法性” 听证会上,待业主代表发表意见后,北京电力公司的代表田璐对部分问题进行了解释。 已考虑把周边影响降到最低他说,西沙屯—上庄—六郎庄220KV/110KV输电线路工程是经国家电力公司审核批准的。这个工程是利用原来35KV线路的架空路径,这个35KV线路已运行十几年,是有合法性的。在这个路径上继续承担220KV的建设,已考虑了少占地、少影响周边、把周边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农大北路并非市区主要干道对于主干道问题,他说,国家规划部门界定的市中心区是四环以内,而百旺家苑所在地是五环以外,属于农大北路属于城市道路,但并不是市中心的主要干道。市政府曾经提出过,四环路以内架空线入地并没有考虑五环以内。 对于电力公司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引用了国际辐射协会的标准,该工程环境评价部门的代表张晨表示,现在国内惟一可以借鉴的标准是500KV超高压线的这个规范,规范上限值很明确,当其他标准制定还不太健全的时候,只能考虑这个推荐的标准。本报记者马力 陈俊杰 颐和园外高压线不仅是听证问题 近日,电力部门在颐和园百旺家苑小区的绿地上以及幼儿园旁搭建高压线塔,这样的举动遭到该小区居民的强烈反对。据悉,为了确定高压线塔搭建是否违规,北京市将召开涉及单位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环保听证会。 其实,无须听证会,不管这些高压线是否真的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搭建高压线塔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了。 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如果可能造成重大或轻度环境影响的,都应当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评价的报告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后,项目才能开工。 按照专家的说法,高压线塔本身就是遭受雷击的诱导体,人在高压线下容易发生电击和麻电。高压线产生的磁场在一定范围内会对人体的中枢神经等器官产生伤害,而且,高压线50米以内的儿童血癌的发病率是远离该范围的孩子的三倍。所以,电力部门把高压线塔建在人口密集的小区附近,存在给居民的生命健康造成危害的可能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这样的建设项目应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部门审批。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涉嫌违法的建设项目,被环保部门叫停后,建设方却不予理睬,仍继续施工,小区的业主们去阻止施工,却被戴上了“阻挠国家电力建设”的大帽子,这不禁让人纳闷,怎么涉嫌违法者倒理直气壮起来了? 记得在3月份,本报曾对顺义区“三千亩湿地旁开建公路”进行过报道,该事件几乎和这次高压线事件一样。虽然那条公路最窄处仅距湿地2.8米,可能对湿地生态造成重大影响,公路项目却没有经过环境评价和审批就开工了,相关方面当时也是理直气壮,最后在舆论的压力和环保部门的干预下,问题才得以解决。 在北京的城市建设中,如此连续发生公然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事件,这不禁让人担忧。 北京处于北方干旱地带,又面临沙尘暴肆虐的威胁,生态系统非常脆弱,此外,北京还是一个人口高度密集的大都市,所以开展各种项目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对环境的影响,重视对市民生命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 的确,北京现在交通拥堵、电力紧缺,所以加强道路和电力建设的确是城市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任务。但是,即使再重要的建设项目,在面对人民的生命安全时,在面对像湿地这样珍贵的生态系统面前(湿地被称为是“地球之肾”),也要有一种敬畏感。因为人和环境,这是一个城市最根本的元素,一旦这些元素被损害了,整个城市赖以存续的根基就发生了动摇。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已经出台,有关颐和园附近高压线的环保听证会也将举行。其实,听证充其量是个“软程序”,当前的环境保护最重要的,不是解决公众听证的问题,而是环境法律刚性不足而被屡屡违反的问题。从北京乃至全国近些年发生的环境违法事件可看出,违反环境法律所须承担的成本实在是太小了,这就导致大量环境违法事件发生后,往往要么久拖不决,要么纠正了之。 而在特富龙事件中,同样是违反法定的环保程序,杜邦却因此接了一张数亿美元的罚单。如果有一天,《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境法律的惩处措施能达到这样的力度,那所有想跳过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审批程序的项目建设方,他们也许就得小心斟酌了。本报评论员于平 | |||||||||